关于开展“山歌、快板、小品”等文艺
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村(居)、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活跃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形式,把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,经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同意,决定开展“山歌、小品、快板”等文艺作品评选活动,为积极组织好我镇的参赛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主题
以“落实科学发展,反映村寨变化,服务人民群众”为主题,参赛作品以山歌民歌、小品、快板、花灯、打镏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为主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体现科学发展主题、弘扬健康向上的精神,全面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、讴歌基层党员服务群众的感人事迹,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。
二、奖项设置
县委对本次作品参评设一等奖1名、奖金500元;二等奖2名、奖金各400元;三等奖3名、奖金各300元;优秀奖5名,奖金各100元。并为所有获奖作者颁发奖证一本,凡参赛作品将选编成集,优秀作品将分期在县诗词楹联学会会刊《乌江风韵》上刊登。
请各村(居)、单位积极筹备参赛作品,于10月25日前把参赛作品上报洪渡镇党政办。具体参赛时间另行通知。
洪渡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09年10月12日